云南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连续3次提高

  云南网讯(记者 龙彦)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获悉,“十四五”以来,云南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连续3次提高。7月1日起,云南省集中养育儿童、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分别为2000元/人·月和1350元/人·月,儿童生活水平显著提升。 

  截至2024年6月底,全省共有0.71万名孤儿、1.88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云南省持续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施助学工程,2023—2024学年,补助1147名孤儿和33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学。

  近年来,云南省儿童福利事业加快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保障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关爱保护对象不断拓展,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逐步构建从“兜底保障”向“分类保障”、从“补缺”向“适度普惠”转变的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体系新格局。

  “十四五”以来,云南投入部、省两级福彩公益金1.15亿元,支持补助全省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县(市、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提质增效。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与专业康复学院签订实践教学协议和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为机构内孤残儿童提供更加专业的康复训练、更加规范的治疗流程。全省20家儿童福利机构均已开通“绿色通道”,为集中养育儿童及时看病就医提供便利。全省儿童福利机构“养育、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一体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云南联合省级15部门出台《云南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过“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素养提升”“固本强基”5个专项行动,多措并举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形式和水平。全省各州(市)均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多地成立了党委、政府领导担任双组长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协调机制。

  云南联合印发《云南省留守儿童数据摸底排查工作方案》,组织基层力量逐一摸排,统一了各部门留守儿童统计标准。截至目前,全省留守儿童共32.27万名。2024年春节期间,全省共动员1.26万名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协调组织3.88万名党员干部、社会工作者、寒假返乡大学生等,深入21.1万个困境及留守儿童家庭进行走访探视、关爱帮扶;累计投入资金602.3万元,对2.43万名困境及留守儿童给予慰问帮扶。目前,云南全省配备儿童督导员1682名、儿童主任1.5万余名,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