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 通讯员 毕晓东 何有刚 罗贵平)8月8日,云南普洱市森林公安局对外发布了一起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该案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制品6件,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赤麂死体一只。
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制品6件,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赤麂死体一只。 通讯员 毕晓东 何有刚 罗贵平 摄
7月25日晚,云南普洱江城边境管理大队民警在某路段依法开展查缉时,从一辆皮卡车上查获了疑似野生动物制品。面对民警询问,嫌疑人称这些是赤麂,不过民警仔细检查后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随后,边境管理大队把案件移交给江城县森林公安局办理。
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制品6件,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赤麂死体一只。 通讯员 毕晓东 何有刚 罗贵平 摄
经过森林公安局办案民警仔细检查并请相关机构鉴定,确认车上除了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赤麂的死体外,还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的制品,包括黑熊四肢的掌部,也就是俗称的熊掌,以及熊的嘴巴、熊鞭等。
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龚某交代,这些野生动物制品是他与境外人员联系后,由对方带到边境线一带卖给他,本打算把这些野生动物制品带到江城县以外的地方出售获利,没想到刚走不远就被查获。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犯罪嫌疑人龚某目前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